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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协议

麦稀奇商家结算规则调整通知

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保障平台内商家资金安全、维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规范资金结算流程,本平台对商家资金结算规则进行优化调整。 具体规则如下: 本平台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准确;平台将留存完整的订单、支付、结算及售后全链路交易记录,保存期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确保结算流程可追溯、可核查;平台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定与执行本规则,不得对平台内商家设置不合理结算限制,保障商家自主经营的合法权益; 本规则的制定与执行均以保障资金安全、维护交易秩序为核心,平台对本规则拥有最终解释权。若有疑问,可通过平台官方客服渠道咨询。 本规则公示之日期实施 麦稀奇(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26 年 0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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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xiqi User Service Agreement

Welcome to read the Mxiqi User Service Agreement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Agreement”).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et forth in this Agreement apply to your use of all products and services provided by Mxiqi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User”). Confirmation of the Service Agreement (a) Mxiqi (Beijing) Network Technology Co., Ltd. and 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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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政策

《麦稀奇隐私权政策》 更新日期:2023年1月11日 生效日期:2023年3月16日 欢迎使用麦稀奇! 感谢您信任并使用麦稀奇(以下可称“我们”)的服务。我们深知个人信息对您的重要性,您的信任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将在现行有效的技术条件下,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并参照行业最佳实践为您的个人信息安全提供充分保障。为此,麦稀奇(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或称“我们”) 制定本《麦稀奇用户隐私政策》(下称“本政策”)以便您充分了解,在您使用麦稀奇平台的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我们会如何收集、使用、共享、存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以及您可以如何管理您的个人信息。 在您开始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前,请您务必先仔细阅读和理解本政策,特别应重点阅读我们以粗体/粗体下划线标识的条款,确保您充分理解和同意后再开始使用。本政策中涉及的专业词汇,我们尽量以简明通俗的表述向您解释,以便于您理解。 本政策重点条款说明: 【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麦稀奇为您提供便捷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为了实现服务的提供,我们主要会基于如下需要收集、使用、共享、存储您的个人信息: 用户注册:您在使用麦稀奇平台或服务时,可匿名浏览商品信息,但在您下单交易或享受其他服务时,需要您注册成为麦稀奇平台用户。 商品/服务的展示及便捷搜索:为节省您搜索商品的时间、提升您的网购效率,我们会利用我们的技术向您展示更契合您需求的商品/服务,包括结合对您兴趣偏好的预测及您的浏览、收藏、购买记录向您推荐您可能需要的商品/服务。 下单及交易履约:您需要提供收货人、收货地址、联系电话信息以便于我们帮助您顺利完成交易并保障您的交易安全。 客服及争议处理:在为您提供客服或争议纠纷处理服务时,我们需要收集和处理您的必要信息,用于验证您的身份、向您回复及回访我们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评论、分享等信息发布:您可选择使用评论等信息发布功能,向其他用户分享您的购物体验。 安全保障:为保障您的账户及交易安全,我们需要收集和处理您的设备信息、日志信息,我们也会将这些信息用于预防发生各类违法违规或其他主体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情况。 其他附加功能:为提升您的购物体验,我们还为您提供了很多附加功能。例如在您使用我们产品或服务期间访问您的位置,用于添加地址,您可按需选择使用或关闭。 对于上述您的个人信息,大部分是由您主动向我们提供的,也有我们在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时通过 Cookies、SDK 及类似技术获取的,还有部分是从第三方间接获取的。 我们希望您能理解,我们无法单独向您提供上述全部的服务,很多时候我们还需要同我们的关联公司以及其他的服务提供商一起为您提供这些服务,因此,为满足为您提供上述服务的必要,我们需要向必要的关联公司、供应商、合作伙伴及其他第三方以共享或委托处理的方式提供您的部分个人信息。我们会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尽可能地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 另外,我们也会根据您的选择,向与您交易的卖家或其他交易对象提供您的个人信息,以便其能够按时提供或交付您所选择的商品或服务。 【您如何管理自己的信息】 您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管理您的个人信息,例如自行删除购物记录、清空浏览记录、更新您的个人信息、以及注销您的账户。如果您在管理您的个人信息时遇到问题,您还可以通过我们的官方客服与我们联系。但也请您理解,我们可能会因为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或者我们提供服务必要性的原因无法完全满足您的请求。 【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 我们一直非常重视并致力于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如果您是未成年人,我们建议您和您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一起阅读本政策;如果您是 14 周岁以下儿童,在您使用我们的服务前,您和您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仔细阅读我们专门制定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及监护须知》,在确保已取得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及监护须知》的同意后,您方可在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指导下使用我们的服务,以确保您在使用我们的服务和进行交易时的安全。 【本政策适用范围】 请您特别注意:本政策适用于麦稀奇以网站、客户端、小程序、公众号以及随技术发展出现的新形态向您提供的各项产品和服务。如我们及关联公司的产品或服务中使用了麦稀奇的产品或服务(如使用麦稀奇平台账户登录),但未设独立隐私权政策的,则本政策同样适用于该部分产品或服务。我们及关联公司就其向您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单独设有隐私权政策的,则相应产品或服务适用相应隐私权政策。 除本政策说明的相关信息收集使用活动外,本政策不适用于麦稀奇平台卖家及其他第三方向您提供的其他服务,其他服务适用其向您另行说明的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 【联系我们】 如您对本政策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或者您在管理您的个人信息时遇到任何问题,您可通过我们提供的多种反馈渠道与我们联系: 1、如您对本政策内容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麦稀奇平台的官方客服与我们团队联系。 2、公司主体信息公司名称:麦稀奇(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东路8号3层30631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北里101号世奥国际大厦B座2002室 3、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姓名:李妍霏邮箱:liyanfei@mxiqi.com 或 kefu@mxiqi.com 再次重点提示:如您无法理解本政策的任何条款或内容以及我们关于条款的解释,请您停止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 本政策将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 一、定义及适用范围 二、我们如何收集、使用您的信息 三、我们如何使用 Cookie 和同类技术 四、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信息 五、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信息 六、我们如何存储您的信息 七、您如何管理您的信息 八、我们如何处理未成年人的信息 九、本政策如何更新 十、您如何联系我们 一、定义、适用范围及法律声明 (一)定义 麦稀奇:指麦稀奇(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麦稀奇平台:指麦稀奇网站(域名为

隐私政策 Read More »

禁止和限制销售的商品目录

禁售条目 法律相关规定与举例 文物文献作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收藏文物,其依法收藏的文物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禁止出口的物品 根据《中国文物保护法(修正本)》第二十五条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给外国人;第五十二条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不得转让、出租、质押给外国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代会常委会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等相关规定走私禁止出品的物品是违法犯罪行为。 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包括但不限于:(一)危险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消耗臭氧层物质、放射性物质及射线装置;(二)易燃、易爆物品;介绍制作易燃易爆品的相关方法。 毒品及相关工具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一)毒品及毒品衍生品;(二)制毒原料、易制毒化学品;(三)吸毒工具、配件及介绍制作毒品的相关方法及信息;(四)含有宣扬涉毒文化的信息。 音乐影像制品 根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音像制品的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和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传播有益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禁止经营有下列内容的音像制品:(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五)宣扬邪教、迷信的;(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第三十六条规定: 音像制品批发单位和从事音像制品零售、出租等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非音像出版单位出版的音像制品或者非音像复制单位复制的音像制品,不得经营未经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批准进口的音像制品,不得经营侵犯他人著作权的音像制品。根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中的第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购买、伪造音像出版单位的名称或者版号,不得从事非法音像制品出版活动。 计算机及软件等相关物品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得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也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如:无注册号的磁带或光盘等,共享软件;Beta级或未公布的软件;未经授权的软件;未同设备捆绑出售的OEM软件;解密软件(为破解正版软件密码)。如:科研用软件——某银行的操作系统、某网络公司的数据库程序程序等。(未经授权的软件) 伪造买卖各类证件印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章第一节明确规定此类行为构成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勋章和荣誉称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及证书不得出售;根据《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第六条:国家勋章包括“共和国勋章”和“友谊勋章”;第八条:国家荣誉称号的名称一般冠以“人民”,如“人民英雄”、“人民卫士”、“人民科学家”、“人民艺术家”、“人民教育家”等,也可以使用其他名称。具体名称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决定授予时确定。 茶酒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需要相应的资质才可以售卖;老酒及洋酒收藏数量5瓶以下可以卖,大于此数量不能卖。 烟草专卖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集邮票品 根据《集邮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集邮票品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一)经营伪造、变造的邮资凭证;(二)经营国家禁止流通的集邮票品;(三)经营1949年10月1日以后台湾地区发行的集邮票品;(四)经营未注明发行单位信息的集邮品;(五)经营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仿印仿制邮票图案的集邮品;(六)经营明显具有虚假信息的集邮品;(七)经营擅自进口的集邮票品;(八)冒用他人名义制作或者销售集邮票品;(九)其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经营活动。 枪支弹药刀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三条规定:国家严格管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  、出租、出借枪支。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管制的刀具是: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管制刀具标准》:(一)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管制刀具: 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4、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二)未开刀刃且刀尖倒角半径R大于2.5毫米的各类武术、工艺、礼品等刀具不属于管制刀具范畴;(三)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马刀等刀具的管制范围认定标准,由少数民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参照本标准制定; 第九条规定: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制造、销售和贩卖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属于管制范围内的各种刀具。 警用和军用物品设备 《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穿着和佩带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严禁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 第九条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购买、穿着和佩带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式样、颜色、图案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装和标志。《军服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禁止买卖、出租或者擅自出借、赠送军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条: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动植物及动物捕杀商品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包括但不限于:(一)国家保护类动物、濒危动物、“三有”动物及相关商品;(二)已灭绝动物、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的化石;(三)国家保护类植物;(四)动物捕杀设备及配件;(五)猫狗肉、猫狗皮毛、鱼翅、熊胆及相关制品。 钱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纪念币的买卖,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和个人持有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应当及时上交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或者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他人持有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一)外币现钞,包括纸币、铸币;(二)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等;(三)外币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四)特别提款权;(五)其他外汇资产。第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通讯商品及服务类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短信群发业务清理整顿》等相关法律法规,如下商品禁止出售:(一)已激活可使用的手机卡、上网卡、流量卡(如3G/4G/5G上网卡)等违反国家实名制规定的商品;(二)有效期内可使用的境内运营商(包含境内虚拟运营商)的IP电话卡/长途卡、网络电话卡、上网资费卡/流量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新号码套餐、及境内运营商(包含境内虚拟运营商)的国际卡/国际上网资费卡、境内运营商(包含境内虚拟运营商)的宽带办理/充值/缴费及未经实名登记便可登录使用的通话、上网类商品及服务;(三)SP业务自消费类商品。 不提供实质性物品的虚拟服务 (一)保险服务以及契约;(二)互联网用户账号类商品或服务。 危害国家安全和破坏政治与社会稳定的有害信息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宗教事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如下商品禁止出售:(一)含有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危害国家安全或利益,破坏国家政治稳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泄露国家秘密的商品或信息;(二)含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民族仇恨、种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伤害民族/宗教感情、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传教的商品或信息;(三)含有损害国家荣誉、名誉,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美化他国侵略史实或宣扬军国主义思想的商品或信息;(四)含有传播或评议国家政策、国家领导人、政治事件、社会事件、宗教活动及等商品或信息。 色情暴力低俗商品或信息类 (一)含有淫秽内容的音像及其制品、视频及其制品、招嫖服务、成人网站论坛的账号及邀请码;(二)含有色情、暴力、低俗内容的音像及其制品、视频及其制品、读物、游戏;用于传播色情、暴力内容的软件、图片、种子文件、网盘资源;原味内衣及相关产品(三)含有色情、暴力、低俗内容的图片及信息;用于传播低俗信息的软件、图片、种子文件、网盘资源;(四)境外成人秀商品。 其它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出售的物品以及任何与交易宗旨不符的物品 涉及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信息的被禁止的著作、文献、资料等;需有国家或政府有关部门授权如:有线电视或碟型人造卫星天线等;人体器官、遗体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或属于禁止生产、销售及持有的报警器;危险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斧头,弓驽,吹箭,有放血槽的刀具,用于人身防卫的电击器;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的喷雾器、喷液器等防身设备、设施、器材;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和各类彩票;盗版及仿制品;烟花爆竹;黄色、淫秽物品,色情广告和性服务;反宗教信仰物品;犯罪工具;带有攻击性的种族主义物品;赃物,走私品;所有以上未列出的凡中国法律、法规或条例严禁交易的物品以及麦稀奇认为不适合在麦稀奇平台竞拍服务平台上交易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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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稀奇平台规则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为促进开放、透明、分享、责任的新商业文明,保障麦稀奇用户合法权益,维护麦稀奇正常经营秩序,根据《麦稀奇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麦稀奇交易服务用户协议》、《麦稀奇违禁品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麦稀奇规则,是对麦稀奇用户增加基本义务或限制基本权利的条款。 第三条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基于麦稀奇认定的事实并严格依规执行。 麦稀奇用户在适用规则上一律平等。 第四条 用户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麦稀奇有权酌情处理。但麦稀奇对用户的处理不免除其应尽的法律义务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用户在麦稀奇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麦稀奇及其关联公司所签订的各项协议。 第二章 定义 第五条 麦稀奇:域名为mxiqi.com的网站,名称为“麦稀奇”的移动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麦稀奇(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媒介。 第六条 用户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麦稀奇各项服务的使用者。 第七条 买家指在交易中获胜,最终有权按照成交价格购得拍品的交易者。 第八条 卖家指将拍品通过麦稀奇交易服务进行出售者。 第九条 订单指买家向单一卖家拍下拍品并付款的合约。 第十条 节点处理指当用户违规扣分累计达到一定分值时而被执行处理的过程。 第十一条 成交指买家在麦稀奇拍下拍品并成功付款。 第十二条 包邮指卖家对所售拍品承诺在其指定的地区内向买家承担首次发货运费。 第十四条 违规行为指用户违反本规则或与麦稀奇签订的任何合同的行为。 第十三条 评价指在成功完成在线交易(订单状态已显示为交易成功)后,买家针对交易情况作出评述。 第十五条 管理措施指为了提升用户的交易体验,维护平台正常运营秩序,麦稀奇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用户及其行为采取的管控措施,具体包括以下种类: (一) 警告:指麦稀奇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对用户的不当行为进行提醒、告诫; (二) 禁止上拍:禁止麦稀奇用户发布新拍品; (三) 虚假交易处罚:将根据处罚的天数,在处罚周期内完成的订单将按订单金额的5%收取违约金; (四) 延长账期:延长订单货款到账时间; (五) 封店:隐藏店铺拍品并限制部分卖家操作权限; (六) 支付违约金:指根据协议约定或本规则规定由卖家向买家和/或麦稀奇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七) 其他措施:指麦稀奇针对用户的不当行为采取的上述措施以外的其他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参与活动、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买家行为、限制店铺保证金提现。 (十八)关联账户 指账户主体信息与用户用户审核主体信息或资金账户绑定的主体信息一致的其他账户,以及其他有明显指向的信息判定的与用户具有关联关系的账户。 第三章 用户行为规则 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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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稀奇平台商家入驻协议

本协议由同意并承诺遵守本协议规定且使用麦稀奇平台服务的用户(下称“商家”或“您”)、麦稀奇平台(运营主体为麦稀奇(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平台”)共同缔结,本协议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商家在使用平台相关服务时,须自行阅读本协议,尤其是做出加黑、斜体、下划线处理的相关条款,可能会对商家的相关权益造成重大影响,请谨慎阅读。您确认您已年满 18 岁,并且有能力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并且您同意受法律约束并遵守本协议。如果您未满 18 周岁,或者无法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或者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部分,则您不得访问或使用服务。 为共同构建诚信、透明的网络消费环境,共同维护公平、规范的网络经营秩序,共同促进平台生态系统的健康持续发展,在本协议约束下平台提供店铺相关服务,商家在平台开设虚拟店铺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商家需始终恪守诚信经营承诺,积极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台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平台已经发布、即将发布的各项规则,诚信、公平、规范地开展经营活动。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平台所有已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商家在使用平台提供的各项服务时,承诺接受并遵守各项相关规则的规定。平台有权单方进行变更本协议内容、调整交易流程、变更交易规则等行为,变更后的协议和规则一经在站内信或公告公布后,立即在站内信或公告明确的特定时间自动生效。若商家在前述变更站内信或公告后继续使用平台服务的,即表示已经阅读、理解并接受经修订的协议和规则。若商家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平台服务。 一、定义和解释 1.1麦稀奇:是指“麦稀奇(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2平台:是指麦稀奇电子商务平台,由麦稀奇自主研发的电子商务软硬件系统,简称“平台”,包括不限于网站、App、小程序等产品形式,用户可发布、展示、查询、交流相关信息,达成交易意向,获得其他用户提供的服务等功能,同时为商家设立店铺进行经营,并与消费者达成交易意向的特定网络空间。商家完成商家入驻手续后,可在此空间内开设店铺并从事经营。 1.3商家管理系统:是甲方为乙方通过平台从事经营,而开发的用于支撑“平台”运作的软件系统”。商家使用该系统时,应当遵守本协议约定、遵守甲方的技术服务要求。商家知晓并同意,以现状和既得方式申请和使用商家管理系统,进一步知晓并同意,麦稀奇有权随时对该系统进行优化和调整,发布新的版本,如商家必须使用新的版本时,商家应选择使用新版本,或者商家拒绝使用时应停止在平台的店铺经营,同时向麦稀奇申请终止本协议。 1.4商家及入驻:商家指拟在平台以独立第三方经营者身份开设店铺,从事经营的法律实体,必须自申请时起持续具备本协议正文第三条约定的资格要求。 1.5店铺:商家在完成商家入驻流程后,为进行合法经营,依据协议约定和平台规则由商家申请,“麦稀奇”审核通过的具有独立且唯一性ID、特定名称的网络化虚拟商铺。 1.6店铺服务期:指麦稀奇按本协议第四条为商家开通店铺权限所对应的期间。 1.7店铺用户名:是指商家完成商家入驻后获取的与自设密码共同使用以登陆“平台”商家管理系统,使用“平台”店铺服务的登陆账户,每一个店铺用户名对应一个店铺。商家通过店铺用户名可以实现对该店铺的管理,包括但不仅限于商品信息上传、修改、删除处理,交易跟踪、取消等。商家应妥善保管店铺用户名及密码信息,不得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 1.8平台规则:指标示在“平台”之上的,需商家实时关注的,与商家经营有关的任何规范性文件。 商家知晓并同意,麦稀奇有权依法更新、调整平台规则,商家进一步知晓并同意,如不同意接受调整后的平台规则时,应终止本协议,停止在平台的店铺经营。 1.9入驻:指商家注册完成,依据平台商家入驻流程和要求进行开通店铺的过程。 1.10诚信保证金:指商家根据本规则及其它协议缴存并同意冻结于其平台账户中,授权平台处置的、用于在不能按约提供服务时赔付给买家(雇主)或违背平台其他管理规定时用于扣除的资金。 1.11技术服务费:指在平台上所有产生的充值、网上货款、佣金等资金均统一交付于本平台根据实际交易情况,进行支付给用户或商家,资金按照一定费率划扣部分的手续费用,做为平台为商家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支持等。 二、服务内容 2.1麦稀奇向商家提供“平台”上相应的网络空间、技术支持和系统维护,以及同意向商家提供的各项附属功能、增值服务等,以使商家作为销售者有能力独立开设店铺、上传并维护商品信息、与意向客户洽商交易以及开展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业务。 2.2商家获得商家管理系统使用权限后,可独立开展店铺经营,同时可参与麦稀奇相关活动及接受其他有偿服务。其他有偿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推广服务、支付结算服务等。商家如需使用该等有偿服务的,应以商家自身名义单独与提供方洽谈并签署协议。 2.3商家的经营行为受麦稀奇的监督和管理。麦稀奇依据法律法规、本协议约定以及“平台规则”,有权单方决定限制商家的经营行为,比如限制商家管理系统权限,要求商家删除或调整发布的信息等,商家拒绝履行或配合时,麦稀奇有权根据本协议及“平台规则”采取相应措施;麦稀奇同时有权将商家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到工商、药监等国家监管部门。 2.4商家的经营行为受消费者的监督,消费者可以通过“平台”相应功能对商家的商品和服务提出意见或发表观点;消费者也可以通过向麦稀奇、监管机关、媒体等进行投诉进行监督,麦稀奇知悉该投诉后,将介入调查并向商家出具意见,商家应积极配合并妥善解决。 2.5商家的经营行为受国家监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麦稀奇收到市场监督管理等监管部门监管意见时,有权向监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要求商家予以整改、执行监管意见等;商家怠于执行或迟延执行时,麦稀奇有权限制商家管理系统权限,删除或调整商家发布的信息等,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商家自行承担。 三、资格要求及证明文件 3.1资格要求 商家申请及开展店铺经营活动,须持续的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3.1.1商家应是年满18岁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并领取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其他经营许可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3.1.2商家经营的商品来源合法,资质齐全,不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 3.1.3商家提交的任何信息均真实、合法、有效,所使用的图片、文字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 3.1.4商家自愿签署并同意本协议; 3.1.5商家同意麦稀奇依据法律法规等要求及经营需要可能设定的其他条件。 3.2证明文件 3.2.1商家须根据平台相关规则及要求向平台提交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证明、执业资质、职业资质、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资质、行政许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截图)等彩色复印件。如从事电子公告、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及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特殊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履行批准或备案手续,并取得相关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文件。 3.2.2商家保证向平台提供的上述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真实、合法、准确、有效,并保证上述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发生任何变更或更新时,及时在平台更新。 3.2.3商家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规定的市场主体登记相关要求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需要进行说明,并保证说明情况真实。 3.2.4商家对其提交的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应证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因商家提交虚假、过期文件或未及时更新证明文件或通知导致纠纷或被相关国家机关处罚的,由商家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造成平台(包括合作方、代理人或职员)损失的,商家应予以赔偿。 四、商家入驻流程 商家应当完成以下流程,方可在平台正常经营店铺: 4.1商家已同意并签署本协议。 4.2商家已完善店铺信息(店铺资料和擅长服务项目、技能必填)。 4.3商家已完成店铺实名认证。商家完成以上全部事项,即入驻成功,可开始正常经营。 4.4商家管理系统权限开通及延展 4.4.1商家管理系统权限开通 对于商家拟开展经营的特定店铺,麦稀奇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后,为商家开通相关商家管理系统权限,麦稀奇将在权限正式开通前一个工作日以邮件或者短信或其它通知方式告知商家: 4.4.1.1商家已通过“商家在线入驻系统”提交入驻申请,包括所需信息的提交和在线同意本协议; 4.4.1.2商家入驻申请已通过麦稀奇审核,,并依据审核结果另行签署了相关协议; 4.4.1.3商家已足额缴纳保证金与首个服务期对应的费用;商家在未完成缴费前,仅具有缴费权限。 4.4.2商家管理系统权限延展 商家需持续经营,在服务期到期后延展权限的,应在权限到期前三十日内,通过商家管理系统向麦稀奇提出申请,麦稀奇收到申请且商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后为商家延展一年有效期,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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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私政策

本應用尊重並保護所有使用服務用戶的個人隱私權。為了給您提供更準確、更有個性化的服務,本應用會​​按照本隱私權政策的規定使用和披露您的個人信息。但本應用將以高度的勤勉、審慎義務對待這些信息。除本隱私權政策另有規定外,在未徵得您事先許可的情況下,本應用不會將這些信息對外披露或向第三方提供。本應用會不時更新本隱私權政策。您在同意本應用服務使用協議之時,即視為您已經同意本隱私權政策全部內容。本隱私權政策屬於本應用服務使用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適用範圍 (a) 在您註冊本應用帳號時,您根據本應用要求提供的個人註冊信息;(b) 在您使用本應用網絡服務,或訪問本應用平台網頁時,本應用自動接收並記錄的您的瀏覽器和計算機上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您的IP地址、瀏覽器的類型、使用的語言、訪問日期和時間、軟硬件特徵信息及您需求的網頁記錄等數據;(c) 本應用通過合法途徑從商業夥伴處取得的用戶個人數據。您了解並同意,以下信息不適用本隱私權政策:(a) 您在使用本應用平台提供的搜索服務時輸入的關鍵字信息;(b) 本應用收集到的您在本應用發布的有關信息數據,包括但不限於參與活動、成交信息及評價詳情;(c) 違反法律規定或違反本應用規則行為及本應用已對您採取的措施。 信息使用 (a)本應用不會向任何無關第三方提供、出售、出租、分享或交易您的個人信息,除非事先得到您的許可,或該第三方和本應用(含本應用關聯公司)單獨或共同為您提供服務,且在該服務結束後,其將被禁止訪問包括其以前能夠訪問的所有這些資料。(b) 本應用亦不允許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手段收集、編輯、出售或者無償傳播您的個人信息。任何本應用平台用戶如從事上述活動,一經發現,本應用有權立即終止與該用戶的服務協議。(c) 為服務用戶的目的,本應用可能通過使用您的個人信息,向您提供您感興趣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向您發出產品和服務信息,或者與本應用合作夥伴共享信息以便他們向您發送有關其產品和服務的信息(後者需要您的事先同意)。 信息披露 在如下情況下,本應用將依據您的個人意願或法律的規定全部或部分的披露您的個人信息:(a) 經您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披露;(b)為提供您所要求的產品和服務,而必須和第三方分享您的個人信息;(c) 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機構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機構披露;(d) 如您出現違反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者本應用服務協議或相關規則的情況,需要向第三方披露;(e) 如您是適格的知識產權投訴人並已提起投訴,應被投訴人要求,向被投訴人披露,以便雙方處理可能的權利糾紛;(f) 在本應用平台上創建的某一交易中,如交易任何一方履行或部分履行了交易義務並提出信息披露請求的,本應用有權決定向該用戶提供其交易對方的聯絡方式等必要信息,以促成交易的完成或糾紛的解決。(g) 其它本應用根據法律、法規或者網站政策認為合適的披露。 信息存儲和交換 本應用收集的有關您的信息和資料將保存在本應用及(或)其關聯公司的服務器上,這些信息和資料可能傳送至您所在國家、地區或本應用收集信息和資料所在地的境外並在境外被訪問、存儲和展示。 Cookie的使用 (a) 在您未拒絕接受cookies的情況下,本應用會​​在您的計算機上設定或取用cookies ,以便您能登錄或使用依賴於cookies的本應用平台服務或功能。本應用使用cookies可為您提供更加周到的個性化服務,包括推廣服務。(b) 您有權選擇接受或拒絕接受cookies。您可以通過修改瀏覽器設置的方式拒絕接受cookies。但如果您選擇拒絕接受cookies,則您可能無法登錄或使用依賴於cookies的本應用網絡服務或功能。(c) 通過本應用所設cookies所取得的有關信息,將適用本政策。 第三方SDK收集的信息 我们的产品集成友盟推送SDK,友盟推送SDK需要收集设备标识符(IMEI/Mac/android ID/IDFA/OPENUDID/GUID、SIM卡IMSI 信息),用于唯一标识设备,以便向目标设备推送消息。采集地理位置甄别推送通道,提高消息推送的区域覆盖率。 关于第三方SDK具体调用的设备权限类型,以及如何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建议您参考第三方SDK的相关服务协议及隐私政策。友盟推送隐私政策链接:https://www.umeng.com/page/policy 信息安全 (a) 本應用帳號均有安全保護功能,請妥善保管您的用戶名及密碼信息。本應用將通過對用戶密碼進行加密等安全措施確保您的信息不丟失,不被濫用和變造。儘管有前述安全措施,但同時也請您注意在信息網絡上不存在“完善的安全措施”。(b) 在使用本應用網絡服務進行網上交易時,您不可避免的要向交易對方或潛在的交易對 本隱私政策的更改 (a)如果決定更改隱私政策,我們會在本政策中、本公司網站中以及我們認為適當的位置發布這些更改,以便您了解我們如何收集、使用您的個人信息,哪些人可以訪問這些信息,以及在什麼情況下我們會透露這些信息。(b)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本政策的權利,因此請經常查看。如對本政策作出重大更改,本公司會通過網站通知的形式告知。 為防止向第三方披露自己的個人信息,如聯絡方式或者郵政地址。請您妥善保護自己的個人信息,僅在必要的情形下向他人提供。如您發現自己的個人信息洩密,尤其是本應用用戶名及密碼發生洩露,請您立即聯絡本應用客服,以便本應用採取相應措施。本應用尊重並保護所有使用服務用戶的個人隱私權。為了給您提供更準確、更有個性化的服務,本應用會​​按照本隱私權政策的規定使用和披露您的個人信息。但本應用將以高度的勤勉、審慎義務對待這些信息。除本隱私權政策另有規定外,在未徵得您事先許可的情況下,本應用不會將這些信息對外披露或向第三方提供。本應用會不時更新本隱私權政策。您在同意本應用服務使用協議之時,即視為您已經同意本隱私權政策全部內容。本隱私權政策屬於本應用服務使用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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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稀奇用户服务协议

欢迎阅读《麦稀奇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阐述之条款和条件适用于您(以下简称“用户”)使用麦稀奇的各种产品和服务。 服务协议的确认 (a) 麦稀奇(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关联企业(以下合称“麦稀奇”)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移动网的相关服务(以下简称“服务”)。(b) 服务使用人(以下简称“用户”)应当基于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在独立思考的基础上认可、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用户的注册、登录、使用等行为将视为完全接受本协议及麦稀奇公示的各项规则、规范。(c) 麦稀奇享有其旗下的APP(含小程序)、PC网站等产品上一切活动的监督、提示、检查、纠正等权利。 服务内容 (a) 服务的具体内容由麦稀奇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用户通过其帐号上传、搜索并向互相关联的用户推送相关信息、授权用户对其进行收录、分享等,麦稀奇有权对其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形态进行升级或其他调整,均以小程序、APP、网站等内容更新的方式通知用户,不单独通知用户。(b) 麦稀奇提供的服务中可能包括广告,用户同意在使用过程中显示和第三方供应商、合作伙伴提供的广告。(c) 麦稀奇仅提供与服务相关的技术服务等,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a)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网络稳定性、系统稳定性、技术故障、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用户手机病毒或恶意的网络攻击行为及其他任何技术、互联网络、通信线路、内容侵权等原因),用户同意,麦稀奇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麦稀奇将尽可能及时以合理方式通知用户,并尽可能在第一时间对此进行修复。但对因此导致用户不能发送和接受阅读信息、或接发错信息,麦稀奇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须承担以上风险。(b) 用户理解,麦稀奇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服务的平台或相关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服务在合理期间内的中断,麦稀奇将尽可能事先通知,但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c) 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用户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或本协议规定的使用规则,麦稀奇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而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d)触及系统风险控制策略被封禁账号,需要解封。需进行如下操作:1.用户在app或小程序内完成实名认证;2.向平台客服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和手持身份证照片;3.平台客服经过确认身份信息无误以及无风险后,进行解封。 使用规则 (a) 用户在申请注册服务时,必须向麦稀奇提供准确的主体资料(用户为个人时,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电话、邮箱等;用户为单位时,包括名称、注册地址、注册号等),如主体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因用户提供资料的真实性问题导致协议双方或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均由用户承担。(b) 用户注册成功后,将获得一个帐号及由用户设置的密码,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该用户帐号所有行为负相关法律责任。用户在使用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2)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服务;3)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4) 不得利用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5) 不得利用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麦稀奇的行为。(c) 用户不得使用服务制作、上传、发送、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本平台禁止的其他内容等:(d) 用户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不使用其他用户的帐号或密码。在您怀疑他人在使用您的帐号或密码时,您同意立即通知麦稀奇。(e) 用户有权更改、删除在服务中的个人资料、注册信息及传送内容等,但删除有关信息的同时也会删除任何您储存在系统中的文字和图片。用户需承担该风险。(f) 如因用户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麦稀奇有权依据本协议终止对违约用户帐号提供服务。(g) 如用户注册帐号后长期不登录该帐号,麦稀奇有权回收该帐号,以免造成资源浪费,由此带来问题均由用户自行承担。(h) 参与本平台相关拍卖,违约严重,或者平台判断为主观故意违约的,平台有权对其账号进行封禁,并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由客户承担;平台保留追求其相关法律法规的权利。 知识产权 (a) 麦稀奇提供服务中所包含的任何文本、图片、标识、音频、视频资料均受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财产权法律的保护。(b) 未经相关权利人和麦稀奇的同意,上述资料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被展示于其他任何第三方平台或被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用户不得擅自复制、修改、编纂上述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衍生产品。 隐私保护 (a) 本协议所指的“隐私”包括《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第4条规定的用户个人信息的内容以及未来不时制定或修订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隐私应包括的内容。(b) 保护用户隐私和个人数据是麦稀奇的一项基本制度,麦稀奇将采取各种制度、安全技术和程序等措施来保护用户隐私和个人数据不被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或泄漏,并保证不会将单个用户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服务时存储在麦稀奇的非公开内容向除合作单位以外的第三方公开或用于任何非法的用途,但下列情况除外:1)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2)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3)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4)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5) 用户侵害本协议项下麦稀奇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下而为维护麦稀奇的合法权益所必须。(c) 用户在注册APP帐号或使用APP服务的过程中,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信息,例如:姓名、电话、邮箱、性别、出生年月、名称、注册地址、注册号等。为向用户提供帐号注册服务或进行用户身份识别,需要用户填写手机号码;部分功能需要用户授权使用用户的相机或相册;部分功能需要用户授权访问用户的手机通讯录等。若用户不授权或提供的信息不完整,则无法使用本服务或在使用过程中受到限制。用户授权提供的信息,麦稀奇承诺将采取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d) 为了向用户提供更好的用户体验和提高APP的服务质量,麦稀奇将可能会收集使用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的非个人隐私信息。麦稀奇将对该第三方使用用户个人数据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尽一切可能努力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 免责声明 (a) 用户在使用服务的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对其所制作、上传、发送、传播的信息和内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与麦稀奇无关。(b) APP在其页面上向用户显示、推送的任何信息和内容如系麦稀奇利用技术手段根据用户指令从互联网任何第三方网站搜索、定位、匹配后推荐给用户而非麦稀奇单方制作的,则该显示、推送的信息和内容并不代表麦稀奇及APP的观点,麦稀奇并不对上述信息的准确性和正确性负责。(c) 麦稀奇提供APP服务中所包含的任何文本、图片、标识、音频、视频资料均为教学用途,不涉及任何实体物品的商业活动。(d) APP在其页面上向用户显示、推送的任何信息和内容如存在侵权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嫌疑,权利人和相关利害关系人应当向麦稀奇发出权利通知,麦稀奇经过核实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断开该侵权内容的链接或删除并停止传输该侵权内容,但麦稀奇并不对该侵权内容承担法律责任。(e) 用户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的任何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户同意赔偿麦稀奇,使之免受损害。 其他条款 (a) 麦稀奇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麦稀奇将会在APP平台中公布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或通过其他适当方式向用户公布修改内容。用户不同意上述修改内容,有权选择停止使用服务,但用户继续使用,则视为接受麦稀奇对本协议相关条款的修改。(b) 本《协议》所定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或全部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具备约束力。(c)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纠纷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管辖。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执行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麦稀奇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d) 本协议的版权归麦稀奇所有,本协议各项条款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及修改权归麦稀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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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直播协议《商家版》

第一章 协议 第一条 规则制定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有关法律及本公司章程,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 第二条 名词解释 本规则各条款内,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一)“本公司”指麦稀奇(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二)“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权机构所制定并不时修正之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三)“委托人”指委托本公司拍卖本规则规定范围内拍卖标的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规则中,除非另有说明或根据文义特殊需要,委托人均包括委托人的代理人; (四)“竞买人”指参加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在本公司登记并办理了必要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参加竞买拍卖标的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或对竞买人的资格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或资格。本规则中,除非另有说明或根据文义特殊需要,竞买人均包括竞买人的代理人; (五)“买受人”指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但是,在相关法律和本公司规定时间内成功行使国家优先购买权的情形除外; (六)“拍卖标的”指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委托本公司进行拍卖的物品; (七)“拍卖日”指在某次拍卖活动中,本公司公布的正式开始进行拍卖交易之日。若公布的开始日期与开始拍卖活动实际日期不一致,则以拍卖活动实际开始之日为准; (八)“拍卖成交日”指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拍卖师以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任何拍卖标的达成交易的日期; (九)“落槌价”指拍卖师落槌决定或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将拍卖标的售予买受人的价格; (十)“出售收益”指支付委托人的款项净额,该净额为落槌价减去按比率计算的佣金、税费、各项费用及委托人应支付本公司的其他款项后的余额; (十一)“购买价款”指买受人因购买拍卖标的而应支付的包括落槌价、全部佣金、以及应由买受人支付的各项费用的总和; (十二)“各项费用”指本公司对拍卖标的进行保险、制作拍卖标的图录及其他形式的宣传品、包装、运输、存储、保管、汇款等所收取的费用以及依据相关法律或本规则规定而收取的其他费用; (十三)“保留价”指委托人提出并与本公司在委托拍卖合同中确定的或委托人授权本公司确定的拍卖标的最低售价; (十四)“参考价”指在拍卖标的图录或其他介绍说明文字之后标明的拍卖标的估计售价。参考价在拍卖日前较早时间估定,并非确定之售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五)“保管费”指委托人、买受人按本规则规定应向本公司支付的保管费用,现行收费标准为每日按保留价(无保留价的按约定保险金额)的万分之三收取;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公司具有合法的拍卖经营主体资格。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和开展拍卖活动。凡参加本公司组织、开展的拍卖活动的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和其他相关各方均视为同意且应遵守本规则的内容。 本公司将对特定拍卖场次开放网络竞投系统,任何通过网络竞投系统在本公司举办的现场拍卖活动中参加竞买的竞买人,须同时遵守本公司现行有效的《网络竞投规则》。 第四条 法律法规 凡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委托人、竞买人和买受人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并对自己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规则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因天气或其他原因,本公司有权自行决定将拍卖延期或取消,无需向竞买人作出任何赔偿。 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时,即表明该竞买人成为该拍卖标的的买受人,但是在相关法律和本公司规定时间内成功行使国家优先购买权的情形除外。 本公司、委托人及买受人均应认可拍卖标的已出售、成交的事实,并享有法律规定及本规则约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和本规则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 禁止和限制销售的拍品 禁售条目 法律相关规定与举例 文物、文献作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除经批准的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外,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 禁止出口的物品 根据《全国人代会常委会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第2条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珍贵动物及其制品、黄金、白银或者其他贵重金属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和《中国文物保护法(修正本)》第25条私人收藏的文物,严禁倒卖牟利,严禁私自卖给外国人。 买卖网民E-mail地址 中国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表示:买卖E-mail地址属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民法通则,对出售人进行处理。 无线电台(站)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办理设台(站)审批手续,领取电台执照。 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 音乐影像制品 根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音像制品的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和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传播有益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禁止经营有下列内容的音像制品:(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五)宣扬邪教、迷信的;(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第三十六条规定: 音像制品批发单位和从事音像制品零售、出租等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非音像出版单位出版的音像制品或者非音像复制单位复制的音像制品,不得经营未经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批准进口的音像制品,不得经营侵犯他人著作权的音像制品。根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中的第14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购买、伪造音像出版单位的名称或者版号,不得从事非法音像制品出版活动。 计算机、软件等相关物品 如:无注册号的磁带或光盘等,共享软件。   Beta级或未公布的软件。(未经授权的软件)   未同设备捆绑出售的OEM软件。   解密软件(为破解正版软件密码)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得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也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 如:科研用软件——某银行的操作系统、某网络公司的数据库程序、某导弹发射程序。(未经授权的软件) 伪造、买卖各类证件、印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章第一节明确规定此类行为构成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酒类 国酒不能卖,洋酒收藏数量1~3瓶可以卖,大于此数量不能卖。拥有出售酒精饮料的执照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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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驻经营者的要求和规范

针对麦稀奇(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属电子商务平台“麦稀奇”,以下简称平台。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对入驻经营者的要求和规范如下。 1、参与麦稀奇平台入驻经营的各主体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入驻申请,平台不予审核通过。(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2、参与麦稀奇平台入驻经营的各主体所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平台须对经营者所上架的商品进行严格审核和不定期抽检。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予以下架或清退该入驻经营者。 3、平台入驻经营者所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且须根据消费者所造成损失进行相应赔偿,平台有责任和权利对经营者进行经济处罚或关闭店铺处罚。 4、平台入驻经营者必须在其平台店铺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除外。 本款规定的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入驻经营者,平台可采取书面警告、暂停店铺和品牌清退等方式进行处罚。 5、平台入驻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平台入驻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入驻经营者,平台可采取书面警告、暂停店铺和品牌清退等方式进行处罚。 6、平台入驻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平台入驻经营者向消费者发送广告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违规操作的平台入驻经营者,平台给予五万至十万元的罚款。 7、平台入驻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违规操作的平台入驻经营者,平台给予五万至二十万元的罚款。 8、平台入驻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平台入驻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店铺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 10、平台入驻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但是,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的除外。 11、平台入驻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平台入驻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签章) 麦稀奇(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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